太原市教育局公布今年中小学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全面取消面谈招生方式是最大亮点。今年开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完全实行报名制,民办学校招生不能再“掐尖”。这对于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义务教育坚持公平普惠原则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局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挑选生源
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谈招生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不得以其他形式学习代替学校教育
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跨审批区域“掐尖”、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考生,不得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2020年将全市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以利于合理引导初中生选择学校、转变初中薄弱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跨市招生。确需跨市招生的,由学校申请,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双方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协商提出跨市招生计划,并报请省教育厅纳入生源地招生计划总数,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 APP、 “我的太原”和“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学校。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从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开始执行。从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新转入小学生不再享有直升本校初中的资格。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后的空余计划由属地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民办学校设有幼儿园部的,其适龄儿童与其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一样,通过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小学入学登记后,按政策入学。
按照今年的政策,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再一次明确:由太原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今年,我市将重点治理无计划、超计划、违规提前招生和招收借读生等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县(市、区)教育局可视违规情节对违规学校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严禁民办学校“掐尖”转学
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正当理由从公办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保障各类政策性扶持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建立学位预警制度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学位预警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合理引导家长预期。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标准进行招生,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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